江陵实验初级中学作业公示制度
日期:2023-09-13 17:09:20  浏览量:217

为深入贯彻落实《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》及省、市、区教育局等文件精神,进一步更新教育观念,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,规范办学行为,切实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,特制定《江陵实验初级中学作业公示制度》。

1.公示位置。每天下午放学前,由任课教师在信息平台上或者通过书面形式发布作业,学校逐一对各班学生的每日及节假日家庭作业进行审核,审核通过后的作业在学校班级群进行公示,以接受学生家长与社会各界的监督。注意作业布置语句要简洁明了、通俗易懂。

2.公示作业内容。公示作业内容要表述清楚,包括具体的年级(班)、学科、 作业所在的书本名称、页码。

3.公示作业用时。七、八、九年级学生的每天课外作业量不得超过90分钟。

4.优化作业设计。作业要立足课程目标,把握好重点和难点,紧扣教学进度和学习内容;要体现出层次性;要减少机械重复性作业,控制知识巩固型练习题目,提倡布置探究性、实践性的家庭作业。

5.由班主任调控各科作业总量,对超负担的作业,班主任有责任进行调控。

6. 严禁教师以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。

7.学科作业公示制度实行教学校长亲自抓,各分管领导亲自落实,真正把学科作业布置、作业批改、反馈等环节落到实处,实现学生学习的“日日清、周周清”,做好学科作业的过程性管理和研究,全面提高学校教学质量。

8.学校加大家庭作业的检查力度,检查中一旦发现作业超量、无分层、无批改将给予通报并严肃处理。

9.学校教研组要定期开展作业教学研究活动,加强作业常规检查与管理,引领和指导学校教师规范作业教学行为。教务处不定期反馈,提炼亮点促进家长与社会共同参与学校的减负工作,学科教师自觉减缩作业量、精编作业题有效减轻学生的作业负担。